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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unDLL32 ( ) 看板: Gossiping
標題: Re: [新聞] 救護車疑遭擋 行車影像曝光
時間: Mon Jul 16 16:42:35 2012



alpha008:國道上至少有六成以上的人還是沒有內線是超車道的概念吧 07/16 16:31


可是 網頁寫著…

高速公路車道使用規定-專題網頁


問題一: 國道公路車道使用規定為何?

有關高速公路車道行駛規定,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
已於95年6月
28日修正
,其中第8條對於車輛行駛高速公路車道之規範,係依據不同車種及車速車輛
應分道行駛之原則訂定,旨在建立良好行車秩序與增進行車安全。

依前揭規定,大型車輛及在最高速限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80
公里之小型較慢速車輛,應行駛於外側車道,但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
前車;另
內側車道除為超車道外,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,得以該路段容許
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
,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
之功能。

問題二: 國道公路各車道之行駛車種及行車速率之限制為何?

外側車道:專供大型車及時速低於80公里小型車行駛。
內側車道:為供時速80公里以上小型車超車使用及限最高速限小型車行駛。
其他車道:可供時速80公里以上、最高速限以下小型車行駛。另大型車及時速低
於80公里小型車可利用緊鄰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車。


問題五: 針對車道使用規定部分,有何宣導作為?

為配合本案之執行,本局已配合辦理各項宣導措施及相關交通工程改善,具體執行成
果如下:

兩兩交流道入口下游中央分隔帶內側設置「內側車道\為超車道」告示牌。
運用本局現有資訊可變標誌(CMS)及服務區資訊顯示板加強宣導。
製作宣導布條於本路跨越橋、服務區懸掛。布條宣導用語如下:
(1)「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,應行駛外側車道」
(2)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」
(3)「大型車及慢速車應行駛外側車道」
(4)「違規佔用內側車道最高罰6000-12000元」
(5)「內側車道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」
(6) 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
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」
製作宣導路燈旗、海報、貼紙。
強化本局主題網站。
透過報紙、電台等大眾傳播媒體發佈新聞稿。
與警察廣播電台連線進行宣導。
印發「高速公路安全駕駛手冊」

問題六: 國道公路
路肩使用規定及罰則為何?

鑑於近年高速公路發生多起違規使用路肩造成嚴重事故案件,高速公路局特再次
宣導違規使用路肩之嚴重性,並呼籲用路人依規定行駛。依據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
交通管制規則」第12條規定:「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,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
,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、中央分隔帶、隧道內、交流道或收費站區停車。但遇有濃霧
、濃煙、強風、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,得在路肩暫停,並應顯示危險
警告燈,視線清晰時,應即恢復行駛。」。
高速公路路肩係提供有特殊狀況之車輛暫停及救護車、警車、公務車於執行公務
或救援時使用。
另由於路肩寬度較一般車道窄,車輛違規佔用、行駛或利用其超車,
除延誤救災及事故處理時效,並易造成事故,衝撞暫停在路肩之車輛,或擦撞路側護
欄肇事。

http://www.freeway.gov.tw/Publish.aspx?cnid=516&p=109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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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nghigh:end 07/16 16:44
belmontc:這時候鍵盤又出來了 請問你在google之前真的知道這些? 07/16 16:44
AVK:又要戰了 來杯無糖綠茶吧 07/16 16:46
arsonlolita:這是常識吧 2F 07/16 16:46
zson:應該是說又要有人推快樂表還是說109KM不準霸佔內線這種吧 07/16 16:53
bgflyer:大部分都知道呀,2F? 07/16 16:53
Nuaaukw:好像很久沒戰內線超車道了,等等我去買個雞排 XD 07/16 16:53
LearnRPG:內側車道使用規範已經是常識了吧 幹麻google ??? 07/16 16:55
TonyAsa:交通部本身就是個笑話 07/16 17:1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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